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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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是把双刃剑,实施后利弊共存。

 ▍金佩玲

昨日,汽车销售新政正式实施,自四月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发布以来,一直备受关注。那新《办法》和老《办法》相比到底有哪些不同?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及经销商来说有哪些影响?下面就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研究研究吧。

首先,名字上就有所不同,新办法叫《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名字中少了品牌两个字,原来的叫《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别看只是少了两个字,性质却大大不同。

之前的老《办法》是汽车销售品牌授权一体制,供应商、经销商需要取得汽车品牌厂家授权方可开展销售业务,同时还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所以以4S店为主体的品牌授权销售渠道才会得以建立并发展起来。

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新《办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这种单一的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

之前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的《中国汽车经销商对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在不断恶化。

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汽车销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经销商为汽车的高库存量所拖累,很多经销商都是靠汽车厂家的补贴过日子,为了获利,很多经销商不仅加价捆绑销售,还在维修时虚高零部件价格。

现在新《办法》出台并且已经开始实施了,4S店的垄断霸主地位是不是也该退去了,消费者在购车时的选择是不是也变多了,了解的是不是也会更多?

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至少我们常见的4S店加价提车、捆绑消费等戏码在新《办法》中是明令禁止的,新《办法》中指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政策归政策,能不能真正的照此执行还是另外一回事,毕竟“上有政策,下都对策”嘛。但是消费者购车渠道的选择变多了是真的,因为除了4S店,一些大卖场及电商也加入了汽车的销售行列当中,像国美、苏宁等,也早已进军汽车电商队伍。

自由选择的服务网点变多了,当然是哪里价格公道而且服务又好就去哪里了,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对于本来就生存艰难的传统经销商来说,应该是一大挑战吧。

销售新政实施,消费者利益真能得到保证?

但是换个角度想一下,我们也不得不有点忧患意识,因为当大门打开了,谁都可以进来了,这个市场就会变得鱼龙混杂,没有了品牌授权这一标准的限制,最终销售市场会不会变得无法控制,消费者的权益还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也应该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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