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墙倒众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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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城先

导语 :这两天,汽车圈里传出一串未经证实的重要信息——“品牌管理办法要改了”、“单一品牌授权模式将终结”……虽然之后的报道显示“近期内还不会实行”,但已然勾起了“汽车人”的胃口。

 

“车市金九银十”又到了,厂商和经销商又开始忙碌了。AutoLab胖兔哥将为大家带来关于车市的新观察,敬请期待。

█ 《办法》非改不可了?

9月6日,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清华大学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院长赵福全“现有的品牌管理办法……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一席话,顿时激起了千层浪。

9月10日,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中国商务部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将对现行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以改变汽车品牌目前在中国的经销机制,而新规则将允许经销商多品牌经营。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知情人士也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证实,《办法》的修改确实在进行,“但是在近期内还不会实行”。

其实,早在8月8日,中汽协副秘书长董扬就透露,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变化趋势,组织汽车行业对《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

而9月份的“躁动”,则是业界对与近来经济放缓导致车市隐忧、各部门开始“简政放权”的敏锐反应。

█ “三部门”将联手“修法”?

同样是8月初,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表示,此举“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汽车流通学会副秘书长罗磊也“拍手叫好”,并认为这是“工商总局在它的职能范围内,所能做出的最积极的姿态表示”。

作为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三部委共同推出的重要汽车管理政策,《办法》实施10年来已经牵涉众多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益,因此尽管经销商、消费者抱怨连连,也多次曝出关于《品牌办法》修改意见稿出台的消息,但实施推进仍履步维艰。

2007年7月,500家汽车经销商曾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此后也屡有全国两会委员、代表提出修改建议,但都“无疾而终”。

而近年来,受到城市限购、成本上涨、库存压力不断加大的轮番冲击,经销商“修改《办法》”的呼声再次高涨。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发现《办法》已成为厂家暴利和对汽车全体系价格垄断的“帮凶”。种种迹象表明,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至少在“《办法》费改不可”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 品牌管理办法如何改?

不过,在“如何修改”的问题上,各方依然在进行着激烈的博弈。

尽管近来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了涉嫌垄断的汽车厂商和零部件厂商,却“治标不治本”。

《办法》确立了汽车供应商的强势地位、导致供应商和经销商关系失衡,加剧了汽车业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矛盾,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根源。

中国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上普遍出现转售价格限制、地域限制、客户限制、搭售、售后原厂配件的排他供应、排他购买等各种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导致售后服务和配件过高定价,正是《办法》构筑了垄断的“温床”。

资深汽车评论家吴迎秋指出:“从2004年以后,我们出现非常多的现象和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制订的政策想要从04年管到14年,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有问题。”

《办法》修改的方向,就是平衡经销商与整车厂之间的关系,改变现有整车厂一家独大的局面,只有两者关系平衡了才能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利益。

AutoLab胖兔哥了解到,目前存在多种修改意见,简要归纳一下:

第一种是“激进派”,即主张完全取消《办法》——显然这是政府部门、主机厂都难以接受的。

第二种是“保守派”,即只在一些细节上修改,但核心的授权经营模式不会变——这种所谓的“国际惯例”其实是无稽之谈,包括欧盟、美国都制订了更有利于经销商,以保证新车经销商的利润和存活为主要目的的法律。

所以,出现了第三种“改良派”,即结合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政策上采取市场放开、审批放开等措施,对汽车厂商和经销商进行理性的平衡。

“改变品牌管理办法让市场充分地竞争,可以限定最低的销售价格,但不能限定最高的销售价格。企业可以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服务、通过渠道的扩展拉改善市场业绩。我认为品牌管理办法一定要改。”赵福全如是说。

吴迎秋告诉AutoLab,中国汽车政策长期以来都是“家长制”、“家族制”,而“新政”应该是“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审批)更加简单化、更加民主化、更加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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