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升温 苹果造车绝对认真

0

全自动驾驶,苹果已经准备好了

文/徐珊珊

近两年,智能电动汽车市场受到资本热捧,亦被市场持续看好。根据IDC的数据,到2024年,全球自动驾驶汽车出货量预计将达到约5425万辆,2020至2024年复合增速为18.3%,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自动驾驶市场正在发酵升温,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也将自动驾驶能力视为提升产品竞争力的要素之一。这一点在今日开幕的广州国际车展上得到了最好证明,极狐αS、威马M7、智几L7等多款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新车首次亮相。

而在自动驾驶行业不断“内卷”的同时,小米悄悄成立了第二家汽车公司,苹果造车也有了新进展。

全自动驾驶的“豪华轿车”?

彭博社援引消息人士话称,苹果正加速推进Apple Car项目,并将目标瞄准了全自动驾驶技术。这意味着,第一台Apple Car很可能是具备L5级自动驾驶功能的电动汽车。

截图@彭博社

基于这一消息,苹果股价上涨接近2.9%至157.87美元,市值达到2.59万亿美元,超过微软重回全球市值榜首。

苹果造车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的“泰坦”项目。尽管这一项目一度被搁浅,但自去年开始,业界盛传苹果将重启造车项目,让这一消息愈加扑朔迷离。

不过越来越多的专利申请信息和“知情人士爆料”都显示出,苹果确实在开发自己的汽车了。这一次,不单纯是自动驾驶系统,而是全面聚焦于整车。

根据最新报道,Apple Car内部设计将围绕无人驾驶,不再有方向盘或加速/制动踏板。出于安全考虑,苹果可能会为新车推出“紧急接管模式”,即可人为收回对车辆的控制权。

Canoo的Lifestyle Vehicle

苹果内部还讨论了将Apple Car打造成为Canoo 旗下生活用车“Lifestyle Vehicle ”类似的车型。但按照苹果一贯的审美方式,如此商务的外观设计似乎不太合常理。

而此次爆料最值得关注的是,苹果据称“在自动驾驶系统方面到达了新的里程碑”。苹果认为自己完成了处理器“大部分的核心研发工作”,同时打算在第一代Apple Car上应用自研处理器。

这似乎是在走iPhone、iPad 以及 Mac的老路。但明显,苹果这回过于自信了。无论是车规级芯片对于技术的严格要求,还是从商业化的角度考量,苹果面前仍有很多挑战。

愚蠢的想法?

图源:9to5Mac

美国基金公司The Future Fund的合伙人 Gary Black 对外媒《Barron’s》表示,苹果造车的想法简直荒谬。在他看来,苹果不具备任何优势,而且一个品牌不会将业务延伸至没有明显独特竞争力的领域。

Gary Black 甚至这这样形容,“特斯拉手机的想法和苹果汽车一样愚蠢。”Gary Black的说法虽过于片面,但有一点可以借鉴并进行思考:苹果面对的到底是什么?

目前来看,苹果在芯片设计、汽车量产经验、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均有难题待解。

毫无疑问,自动驾驶技术仍处于爆发前夜。准确地说,现有的自动驾驶仍受限于计算能力有限。随着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时代的到来,汽车行业对更高算力、更高吞吐量、更低延时的硬件需求将变得愈发紧迫。

大算力车规级芯片是自动驾驶汽车的“大脑”,也是苹果要过的第一道“坎”。

IDC预计,在未来5年里,L1-L5级自动驾驶汽车仍将是带动全球自动驾驶汽车出货增长的最大细分市场,合计比重超过98%,但车企已经跃跃欲试,向L3及更高等级的自动驾驶技术过渡。

第二道“坎”,芯片光有算力还不够。在智能手机处理器方面,苹果的优势毋庸置疑。但放到汽车上,这一优势不一定能够完全凸显。

对于一款车规级芯片来说,算力只是一个方面,能耗很重要,安全性更是重中之重。汽车不同于手机,使用寿命更长,因此车载芯片对于温度、湿度,以及浪涌等恶劣环境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硬件的稳定与可靠对自动驾驶的安全性将产生直接影响。

而苹果的这款自动驾驶芯片由Apple Watch 软件业务负责人 Kevin Lynch带领,开发则由手机处理器团队负责,在上车经验上已是不足,另外还未上路进行测试,最终的性能表现要打一个问号。

其他的“坎”还包括量产经验和价格。苹果此前曾打算将生产委托给其他汽车制造商,但没有大公司甘愿当一个“贴牌组装厂”。也许富士康不会嫌弃,但其汽车量产经验也得慢慢积累。

另外,苹果手机向来以中高端型号为主,Apple Car无疑也将秉承苹果一贯的策略,但到底会有多少人愿意买单现在还很难说。这也回到了最原始的问题,苹果为什么要造车,答案无疑是因为汽车业务有望带来更大的红利。

在苹果面前,的确还有很多挑战。苹果给自己定下的时程也相对紧张——2025年开始量产。饶是如此,依然有很多人对苹果造车抱持积极态度,毕竟全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还需要数年时间。

 

Comments are closed.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9402号
沪ICP备2021023909号